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

——依法成立调查组。 根据事故性质(类型)和等级(不含已提级的)调查权限,一般由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商有关参与部门,提出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需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依法调查取证。

现场处理——现场保护,做好标志。

搜集物证——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做好标签,保护原始证据。

事故事实材料搜集——时间、地点.人员.工种、技术、工作内容、程序;设备设施性能质量、材料性能、设计工艺、制度执行、工作环境、个人防护、受害人健康状况等。

证人材料搜集——尽快找到相关证人分别做好询问笔录,对所有证人证言进行梳理.核实、固定。

做好现场图示——照片、录像、事故现场全貌及示意图,流程图、位置图等。

——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人员分布情况;事故发生时人员涉险情况;事故当场人员伤亡情况及人员失踪情况;事故抢救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最终伤亡情况;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人员伤亡情况。

——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事故善后处理费用,如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现场清理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如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等。

——查明和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情况;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境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报告经过;事故抢救及善后处情况;其它与事故发生经过的有关情况。

——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其他方面原因。对事故性质要明确结论,即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

——对事故责任进行责任认定。根据与事故原因关联度的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布认定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程度及对发生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建议;行政处罚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追究民事责任的建议。

——提出整改措施和形成事故报告。一般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事故调查组统一意见后(应有调查组各位成员签字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指有规定的,如挂牌督办)报送初稿征求意见。

——取得上级主管部同意(书面意见)后报本级政府申请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政府批复同意后,以适当的方式(如在网站)向社会公布事故当初报告全文(技术、管理专篇)。

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几个问题

(一)事故调查应依法依规程序到位。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组成、报告、批复、组长的确定、调查纪律的明确等。

合法采集获取的相关证据;现场采集与勘察,对相关人员询问做好笔录,封存及查阅相关资料。

对事故性质及责任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要事实清楚、合理合法。

(二)尽可能准确还原事故发生经过。相关当事人的叙述反映;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相关资料中的记载;现场勘察的结果和结论;实验、检验的科学结论。

(三)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认定要客观。对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认定应实事求是。责任事故系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非责任事故,因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事故。

(五)责任认定的相关证据要充分,具有说服力。根据与事故发生关联度的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事故责任者及其责任;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者。

(六)认真写好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撰写总体上要详略有度,客观实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前后呼应,逻辑严密,文字通顺,通俗易懂。对专业术 语要做通俗描述,情节、过程描述避免口语化;尽量不用成语及夸张、形容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