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1日起销毁剩余未领取三类人员证书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沪住建规范〔2020〕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要求,2020年7月1日起三类人员实行电子证书。管理办法施行近一年,原在协会已办的纸质证书但尚未领取的单位和个人请尽早凭领证单前来领取,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前未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协会将作统一销毁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二O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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