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建领域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

市住建委: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建领域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建领域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测,11月28-29日本市局部有大雨,并伴有弱雷电;29日中午起强冷空气主体开始影响本市,48小时最低气温降幅可达12~14℃;陆地最大阵风7~8级,沿江沿海地区和长江口区8~9级,洋山港区和上海市沿海海面9~10级。为保障城市正常平稳运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防范应对责任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次生灾害链长,对城市运行影响较大。市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大火灾、乌鲁木齐“11.24”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未雨绸缪、提前部署,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前落实防御准备,完善具体应对方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有序运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市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聚焦建筑工地、燃气、地下空间、照明设施、物业、拆房、修缮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防护措施。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可能导致工地临舍、雨篷等建(构)筑物受压坍塌;设施设备、脚手架斜道、平台、作业层、通行道路上的霜冻、结冰、积雪等易引发安全事故;工地宿舍内取暖设施使用不当可能引发火灾和中毒等风险,加强防范措施。燃气部门要科学制定燃气供应保障计划,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设备和配送车辆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拆房工地、修缮工地、征收(拆迁)基地等防冻保暖工作的检查。尤其要加强老旧房屋的检查,及时安置避险人员。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单位、业主、使用人做好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装饰物、雨篷等)、建筑外立面等日常巡查,提醒业主、使用人做好户外自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防止坠物伤人。注重与水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供排水企业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城管执法部门要聚焦沿街商户、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尽最大努力将可能发生的险情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配合绿化市容等部门加大对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等巡查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或者依法快速拆除,切实消除空中坠物安全隐患。

三、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依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完善行业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组织宣贯。各相关单位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应对雨雪冰冻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抢险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应急抢修力量的响应处置能力,确保遇到灾情险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针对性做好雨雪冰冻应急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疫情防控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落实相关措施,并足额配备好抢险队伍的防疫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市民防灾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普及防灾避灾常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市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来临时,要及时提醒建筑工地人员、市民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坚决杜绝违章用电。物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小区广播、电子屏,以及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提示、告知居民加强防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冻、防中毒等措施。落实住宅小区(街坊)易积水点的排水工作,防止路面积水、结冰。五、加强值守备勤,及时处置险情灾情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应急部门响应指令要求,科学研判本行业灾害趋势,加强应急值守备勤,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响应和灾情发展变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按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上报险情灾情。

  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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