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质监总站 关于做好本市建筑工地大跨度
结构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

工作提示

2023年11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住建委召开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同时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现就本市建筑工地做好大跨度结构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及下阶段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1.概念定义。建筑工地大跨度结构包括:跨度大于18m的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跨度大于60m的钢结构,包括桁架、钢架、拱等平面结构和网架、网壳、悬索、索膜等空间结构。

2.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大跨度结构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对大跨度结构的专项设计要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3.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大跨度结构施工,严禁无资质施工,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4.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大跨度结构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同意,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5.过程实施。大跨度结构施工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大跨度钢结构施工期间还应进行过程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实施带班生产,并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大跨度结构施工条件保持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保持施工条件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6.临时设施。大跨度结构施工期间,临时设施的搭设应稳固安全,且必须通过相应的受力验算,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围栏,确保无关人员无法进入危险区域,围栏上应设置明显的临时安全标识和警告标志。

7.起重机械。大跨度结构施工必须选择符合要求的起重起机械,起重机械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应编制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使用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8.作业人员。大跨度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登记,记录作业人员姓名、作业时间、作业部位和带班负责人等信息,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9.管理要求。工程参建各方应深刻认清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不折不扣的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责任。针对大跨度结构施工,工程参建各方应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对照危大工程方案、标准进行检查,列出隐患数,整改闭环数,形成总结报告,留底备查。

10.监督检查。各工程监督机构要在近期的日常监督、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将大跨度结构施工作为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要对受监工地的大跨度结构施工摸清底数、强化监督,对未按要求开展大跨度结构施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加大执法处置力度,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顶格处罚。同时要强化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来源:安质监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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