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防护不到位盖板踩踏后断裂导致坠亡

2024 年 8 月 15 日 17 时许,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二楼在进行建筑材料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名工人重伤。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 年 8 月 15 日 14 时许,班组长廖某惜安排包括阿某在内的 6 名工人,准备对综合楼二楼木工材料(包括模板、木方、脚手架钢管等)进行清理。作业前陈某雄对作业人员进行口头安全交底,随后廖某惜安排其中 2 名工人负责清理模板铁钉,阿某及剩余 3 名工人负责整理地面木工材料。17 时许,在负一层进行测量工作的张某亮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响声,回头发现十几米外一名身着反光背心的工人趴在地上。张某亮立即向项目部报告事故情况,项目部接报后立即展开救援,安排人员用担架将阿某抬出,并用车辆将伤者送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进行救治。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发点位于综合楼二楼楼梯休息平台旁风井洞口。综合楼二楼正在进行模板支撑架拆除,现场大部分脚手架及模板已拆除完成,剩余局部脚手架未拆除。楼面杂乱堆放大量已拆除的木方、模板及钢管脚手架材料。涉事风井洞口为边长 0.8m 的正方形洞口,洞口两侧各有一个相近规格方形洞口,均采用两块拼接模板进行防护,模板下方未设置支撑横梁,防护盖板完好。从二楼涉事风井洞口向下观察,可见地下一层坠落点。坠落点地面为混凝土结构楼板,现场遗留一顶黄色安全帽、一双软底胶鞋、一木柄铁锤,测得坠落高度为9.7m。

三、直接原因分析

涉事风井洞口尺寸为 0.8m×0.8m(长×宽),洞口防护盖板采用两块宽度小于洞口尺寸模板拼接而成,盖板底部未设置木方或钢管支撑横梁,盖板承载力有限,无法满足使用要求,被踩踏后发生断裂导致事故发生。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陈某雄,男,系深圳长正公司派驻到事故项目的木工班组负责人、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洞口防护不满足方案及规范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9]之规定,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0]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2.黄某,男,中行监理公司派驻到事故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对深圳长正公司未按方案要求对洞口采取防护措施的行为失查失管,对监理人员履行验收程序不到位的情况督查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建议由福田区住房建设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洞口不防护,就是老虎口!洞口防护不牢,就是虚假防护,就是陷阱

一般的楼层洞口防护措施规范做法如下图,虽然美观大方,但一旦出现防护不及时、中间被拆除未及时恢复等特殊情况时,极其容易出现防护真空,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这一事故类型特点,昆山市住建局安监站要求,短边20cm及以上的施工洞口必须设置钢筋网片与结构整体一次浇筑,钢筋网片的钢筋纵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20cm,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楼板钢筋贯洞口时不受此限制),钢筋与混凝土的锚固长度不小于12cm;必要时钢筋网片应与结构钢筋锚固。


▲做法一:楼板钢筋直接贯通


▲做法二:倒U形钢筋网片


▲做法三:帽形钢筋网片A


▲做法三:帽形钢筋网片B

施工洞口钢筋网防护实例


▲钢筋网片


▲混凝土浇筑前


▲混凝土浇筑后

这种预留洞口设置钢筋网片的做法,规避了洞口刚出现防护不及时和防护被拆除未及时恢复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隐患,真正起到了本质安全的效果。应该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要求做好洞口防护,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积极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来源: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