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显政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一、事故伤亡情况

   据调度统计,今年 1—11 月(以下同),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737089 起,死亡 123683 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 144745 起,死亡人数减少 310 人,分别下降 16.4% 和 0.3% 。

——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12912 起,死亡 14596 人,同比减少 1635 起、 969 人,分别下降 11.2% 、 6.2%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1.8% 和 11.8% 。

   其中煤矿事故 3413 起,死亡 5286 人,同比减少 253 起、 451 人,分别下降 6.9% 、 7.9% 。百万吨死亡率 2.998 ,同比下降 0.846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 0.973 ,同比下降 0.162 ;国有地方煤矿 2.606 ,同比下降 0.551 ;乡镇煤矿 5.862 ,同比下降 2.668 。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 道路交通事故 469016 起 , 死亡 97093 人 , 同比事故起数减少 148278 起,下降 24.0% ,死亡人数增加 1614 人,上升 1.7% 。

—— 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 237932 起,死亡 2340 人。同比增加 11667 起、 249 人,分别上升 5.2% 、 11.9% 。

—— 水上交通事故 485 起,死亡和失踪 460 人。同比减少 94 起、 5 人,分别下降 16.2% 、 1.1% 。

—— 铁路运输事故 11105 起,死亡 7495 人。同比减少 403 起、 288 人,分别下降 3.5% 、 3.7% 。

—— 民航飞行事故 3 起,死亡 61 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同类事故。

—— 其它事故(渔业船舶、其它船舶、农机) 5636 起,死亡 1638 人。同比减少 6005 起、 972 人,分别下降 51.6% 、 37.2% 。

   二、特大事故情况

1 - 11 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 10—29 人特大事故 111 起,死亡 1609 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 56 人,下降 3.4% 。其中:

—— 煤矿 31 起,死亡 464 人。同比减少 11 起、 191 人,分别下降 26.2% 、 29.2% 。

—— 金属与非金属矿 3 起,死亡 36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 11 人,下降 23.4% 。

—— 建筑业 2 起,死亡 33 人。同比减少 3 起、 43 人,分别下降 60.0% 、 56.6% 。

—— 危险化学品 1 起,死亡 11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 1 人,上升 10.0% 。

—— 烟花爆竹 6 起,死亡 75 人。同比增加 4 起、 48 人,分别上升 200% 、 177.8% 。

—— 其它工商贸企业 3 起,死亡 41 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 道路交通 49 起,死亡 742 人。同比增加 12 起、 188 人,分别上升 32.4% 、 33.9% 。

—— 火灾事故 2 起,死亡 29 人。同比减少 2 起、 32 人,分别下降 50.0% 、 52.5% 。

—— 水上交通 2 起,死亡和失踪 20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 24 人,下降 54.6% 。

—— 其它(渔业和其它船舶、农用车) 12 起,死亡和失踪 158 人,同比减少 3 起、 33 人,分别下降 20.0% 、 17.3% 。

   三、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1 - 11 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 13 起,死亡 827 人。同比增加 2 起、 315 人,分别上升 18.2% 、 61.5% 。其中:

—— 煤矿 6 起 , 死亡 453 人 , 同比起数减少 1 起、下降 14.3% ,死亡人数增加 93 人,上升 25.8% 。

—— 金属与非金属矿 1 起,死亡 70 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 烟花爆竹 1 起,死亡 37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 2 人,上升 5.7% 。

—— 火灾 1 起,死亡 54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 21 人,上升 63.6% 。

—— 道路交通 1 起,死亡 50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 18 人,上升 56% 。

—— 水上交通 2 起,死亡和失踪 108 人。同比增加 1 起、 56 人,分别上升 100% 和 107% 。

—— 民航飞行 1 起,死亡 55 人。

   四、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事故伤亡人数下降的 15 个省区市是:天津、山东、贵州、甘肃、西藏、广东、湖北、四川、河南、辽宁、河北、黑龙江、云南、北京和宁夏。事故伤亡人数上升幅度超过 10 %的是:海南、吉林、陕西和江苏。

1—11 月,没有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特大事故的 6 个省区市和单位是:天津、海南、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

   工矿商贸企业没有发生特大事故的 11 个省区市和单位是: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海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

   特大事故同比下降的 12 个省区市是:广东,减少 5 起;黑龙江、云南,各减少 3 起;安徽、甘肃、福建和重庆,各减少 2 起;湖南、宁夏、青海、海南和浙江,各减少 1 起。

   特大事故同比上升的 12 个省区市分别是:四川、山西、北京、湖北、江西、山东、上海、河南、江苏、广西、贵州、陕西。

   发生 5 起以上特大事故的 12 个省区市是:贵州 13 起,山西和四川各 11 起,湖南 10 起,河南和山东各 7 起,河北 6 起,广西、浙江、江西、陕西、重庆各 5 起。

   五、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11 月,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 14596 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 90.8% 。全国 31 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中,有 23 个省区市和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进度目标以内。

   全国煤矿事故死亡 5286 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 85.6% 。全国 27 个产煤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中,有 23 个省区市和单位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保持在控制指标以内。

   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 2.998 ,比控制指标的 3.7 减少 0.702 。有 22 个产煤省区市和单位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控制指标以内。

   六、近期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事故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在总体上相对稳定的同时,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上升,重特大事故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季度道路交通特大事故多发;四月中下旬和五月初化学品事故多发;三季度水上交通、矿山水灾事故多发;进入四季度后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多发。

   特别是十、十一两个月,全国接连发生了 6 起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509 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今年同类事故的 46% 、 62% 。这 6 起事故是:

   ( 1 ) 10 月 4 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长岭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事故,死亡 37 人;

   ( 2 ) 10 月 20 日,河南郑州煤业集团大平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148 人;

   ( 3 ) 11 月 11 日,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新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33 人;

   ( 4 ) 11 月 20 日,河北邢台沙河市一铁矿发生火灾事故,死亡 70 人;

   ( 5 ) 11 月 21 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公司一架执行包头至上海航班任务的飞机发生空难,造成 55 人死亡;

   ( 6 ) 11 月 28 日,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和失踪 166 人。

   上述几起特别重大事故,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目前,上述事故有的已经完成前期调查工作,很快就要结案;有的正在进行救援善后工作,即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