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调度中心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004 年 12 月 28 日 )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 [2004]49 号明电和“ 12.14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对 D 类矿井、高瓦斯矿井没有抽放和监测系统的、高突矿井没有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同时要认真做好煤矿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稳定。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近期火灾事故多发的情况,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不完善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严防人员密集场所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 12 月 10 日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道路交通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元旦将至,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大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大型群众活动要加强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国家局调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