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本市各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建设机械检测机构:

为了落实市建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遏制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组织单位

本次检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各区(县)安监站、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参加。

二. 检查的范围与方式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三. 检查内容

1 . 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单位是否具有相应制造许可证;未实 行制造许可证的建筑起重机械是否通过了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鉴定。

2 . 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承包资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后是否进行了自检;安全保险装置定期校验是否在有效期内;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联合验收,对验收、检验检测不合格项是否进行了整改。

4 . 检验检测结果是否与实物相符。

5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是否配备了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6 . 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范事故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 检查依据

1 .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 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五. 检查工作要求

本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 3 月 28 日 至 4 月 16 日 ,各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建设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区县(专业)安监站组织检查;第二阶段, 4 月 18 日 至 4 月 30 日 ,市安质监总站会同各区县安监站、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组织检查组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顶检查。

六. 检查结果

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健全,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及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将予以通报表扬。各施工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要通过此次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切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 OO 五年三月十五日